曾用刊名:鹤城环境
《黑龙江环境通报》创刊于1988年,季刊,是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主管,齐齐哈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、中国环境出版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期刊。
据2021年第02期期刊内页显示,《黑龙江环境通报》编委会拥有编辑委员7人,有编委会主任1人,编辑部主编/主任1人、编辑部副主编2人、编辑部执行主编1人、编辑部副主任1人。
办刊历史
1988年,《鹤城环境》创刊,季刊。
1995年,《鹤城环境》刊名由第03期开始更改为《黑龙江环境通报》。
1997年,该刊页面尺寸改为28cm。
2014年12月,《黑龙江环境通报》成为中国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。同年,该刊编辑部由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63号搬迁至齐齐哈尔市卜奎南大街505号。
主要栏目
《黑龙江环境通报》主要设有生态资源及利用、自然资源及利用、技术与工艺、污染与防治、环境评价与监测、新能源与节能、环境管理、安全监测、绿色建筑、园林绿化与设计、生态文明建设、科技发展战略等栏目。
报道内容
《黑龙江环境通报》主要报道领域为环境化学、环境地学、环境毒理与风险评价、环境修复技术与原理、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原理与工艺、环境经济与环境管理等内容。
读者对象
《黑龙江环境通报》主要读者对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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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黑龙江环境通报》投稿须知
办刊宗旨
报道黑龙江环境领域新近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,跟踪学术进展,推动黑龙江环境科学事业的发展。
投稿须知
1.文稿应具有科学性、前瞻性、逻辑性、实用性、指导性和可读性。
2.文稿务求论点明确,论据可靠,数字准确,重点突出,层次清楚,文字精炼,引用资料请附参考文献。全文(包括中、英文摘要、图、表和参考文献)撰写的文章字数以2500-4500字为宜。
3.作者单位负责审查稿件的真实性、保密性和未一稿两投。若属基金资助,或国家攻关项目,或获科技成果奖,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,请注明并请附上有关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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