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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黑龙江环境通报》投稿须知

 
《黑龙江环境通报》投稿须知
办刊宗旨
报道黑龙江环境领域新近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,跟踪学术进展,推动黑龙江环境科学事业的发展。
投稿须知
1.文稿应具有科学性、前瞻性、逻辑性、实用性、指导性和可读性。
2.文稿务求论点明确,论据可靠,数字准确,重点突出,层次清楚,文字精炼,引用资料请附参考文献。全文(包括中、英文摘要、图、表和参考文献)撰写的文章字数以2500-4500字为宜。
3.作者单位负责审查稿件的真实性、保密性和未一稿两投。若属基金资助,或国家攻关项目,或获科技成果奖,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,请注明并请附上有关证明材料。
4.投稿内容务必真实,请勿一稿两投或抄袭别人稿件,或私自发表别人的研究成果或资料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概由投稿人自负。
5.文责自负。依照《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,编辑部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、删节,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,由作者考虑。
6.投稿时务请另页附第一作者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最高学历、职务、职称、工作单位和详细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(包括区号、办公电话、住宅电话、移动电话)、邮政编码、Email等,以便编辑部联系和作者资料存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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